2017/4/6 16:02
4、鱖魚
性味甘、平,適宜體質衰弱、虛勞羸瘦、脾胃氣虛、飲食不香,營養不良之人食用。
忌口:體內寒濕盛者、咯血、哮喘病人不宜食用鱖魚。
5、甲魚
甲魚與莧菜同食可出現嘔吐、腹痛、肝脾腫大等病癥。《金匱要略》記載:“龜鱉肉不可合莧菜食之。”清代吳謙說:“龜鱉皆與莧菜相反,若合食,必成鱉瘕。”鱉瘕,相當于現代所說的肝脾腫大。
甲魚不宜與橘子同食:橘子含果酸較多,與含蛋白質較多的甲魚同食,其果酸可與蛋白質凝固,影響蛋白質吸收。
甲魚不宜與雞蛋、鴨蛋同食。《金匱要略·禽獸魚蟲禁忌》:“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。”食用會發冷氣,體質虛寒者尤不宜食。
甲魚不宜與豬肉、兔肉、鴨肉、芥末同食。孫思邈指出:“不可合豬兔鴨肉食,損人。不可合芥子食,生惡瘡。”

